郊區(qū)大通鎮(zhèn)十一組通硬化路項目成交公告
發(fā)布日期:2023-04-26 瀏覽次數:3582
一、項目編號:TLXT2023040201
二、項目名稱:郊區(qū)大通鎮(zhèn)十一組通硬化路項目
三、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四、中標(成交)信息:
中標(成交)供應商名稱:皖順建設有限公司
中標(成交)供應商聯系地址:安徽省銅陵市郊區(qū)大通鎮(zhèn)財政經濟管理所辦公室內2樓
中標(成交)金額:1171910.00元
五、評審專家名單:王澤正、梅澤睿、熊宗武
六、代理服務費收費標準:按談判文件約定
代理服務費收費金額:1.9萬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 1 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中標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銅陵信天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質疑,質疑材料遞交地址:銅陵市銅官區(qū)北京西路47號三樓(銅陵海關旁),聯系電話:15005627284。
若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銅陵市郊區(qū)財政局提出投訴。
九、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十、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銅陵金誠鄉(xiāng)村振興實業(yè)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安徽省銅陵市郊區(qū)大通鎮(zhèn)農業(yè)銀行三樓
聯系人:梅先生
聯系電話:0562-2896658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社會代理機構名稱:銅陵信天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銅陵市北京西路103號三樓
聯系人:方先生
聯系方式:15005627284
3、項目聯系方式
聯系人:方先生
聯系方式:15005627284